Back to Insights

弗格森爵士的疑惑

Timothy Wong
football.jpg (1)
© Gloszilla Studio | Shutterstock.com

新的一年祝大家身體健康百毒不侵!最近待在家裡的時間比較多,偶然看到一個小故事挺有意思,在此分享一下。

 

20多年前,曼聯的弗格森爵士(當然那時他還不是爵士,仍是一事無成的中年人)帶領曼聯開始在英超打出成績,同時培養了貝克漢姆為首的7位弟子,開啟曼聯在英超的輝煌時代,當時他在酒吧碰到一位香港商人,由於香港人挺喜歡英超,那商人認出弗格森,和他聊起,弗格森說有一個難題困擾他,想問一下對方的意見,那難題是雖然他培養出7位出色弟子,但曼聯仍有很多出色的年青球員,他們在曼聯沒什麼機會上場,但因為其他球會都知道這些球員曼聯必定要賣,所以大力壓價賣不出好價格,他正發愁如何談得一個好價格,讓他可以投入更多資源培養人材。那位商人建議他可以在賣球員時加一個回購條款,例如曼聯可以在三年內以2倍甚至3倍價格買回該球員,這樣對手便不會大力壓價。後來弗格森真的採用了此建議並成功的以理想價格賣出年輕球員。

 

這類的回購條款在香港90年代物業投資者中是挺流行的條款,讓賣家在談價格時發出他對樓市看好的信號,令買家不要再討價還價,至於最終是否真的會回購那就要看市場和其他因素了。而這條款目前在年輕球員的市場是挺常見的,是一個三贏的條款:對於賣方,既然球員在本球會得不到機會,賣出去可以在交易中馬上獲得資金,資金可以投入到培訓更多年輕球員,同時如果那球員最終變成球星,球會可以以優惠價錢買回來。對於買方(通常規模較小的球會),可以馬上獲得有潛質的年輕球員。對於球員,能馬上上場踢球當然比當替補好,同時也可能因而獲得更高收入。

 

以上的故事是否真實只有該商人才知道,但當年董方卓加盟曼聯沒能成功,幾年後回大連實德時,基於合同上的條款曼聯能夠將已付的轉會費全額拿回來 (但那幾年涉及董的市場行銷收入曼聯當然賺得盆滿缽餘)。

 

談判很需要創意,好的談判者在談判時會想盡辦法找到一個既達到自己目標,又能被對方接受的雙贏方案。增加創意其中一個方法是多涉及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的知識,像以上的例子,一個香港物業投資者常用的方法也能在英國的足球世界應用!如果你有談判方面的困惑,歡迎和我們來自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顧問聯繫!

 

 

Subscribe to our Blog

This site is protected by reCAPTCHA and the Google Privacy Policy and Terms of Service apply. We value your privacy.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our Privacy Policy.